您现在的位置:智慧城市网>智慧交通网>资讯列表>交通运输部公布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和智能建造方向)

交通运输部公布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和智能建造方向)

2024年04月24日 09:06:17 人气: 40156 来源: ITS114综合
  【智慧城市网 企业关注】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4月2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公布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和智能建造方向)。
 
  通知称,为加快推动交通科技创新,落实《“十四五”交通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相关任务,经自主申报、相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决定启动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自动驾驶和智能建造方向),此次共有32个项目入选。
 
  通知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协调。
 
  试点项目牵头单位是落实试点任务的主责单位,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规定,发挥统筹作用,在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协调各参与单位,科学组织、有序推进。试点项目推荐单位要加强跟踪、指导和支持,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任务实施中遇到的问题。
 
  二、务实推动技术应用。
 
  试点工作要坚持应用导向,立足实际场景、面向实际需求,聚焦智能交通技术与交通运输业务的深度融合,以新技术赋能提升运输服务效率、提高基础设施建管养运智能化水平,增强用户获得感。
 
  三、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试点单位要加强试点成果总结提炼,凝练典型案例,形成面向场景、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解决方案。鼓励试点单位多渠道开展技术交流,宣传、展示试点成果,营造良好创新氛围。
 
  其中,自动驾驶方向包括鄂尔多斯市公路货运与城市出行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黑河跨境公路货运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上海临港城市出行与物流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等项目。
 
  智能建造方向包括雄安新区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建造先导应用试点、山西省高速公路钢材数字化加工智能建造先导应用试点、黑龙江鹤哈高速公路高寒隧道智能建造先导应用试点等项目。
 
全年征稿/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afzhan@foxmail.com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智慧城市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智慧城市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智慧城市网,https://www.afzhan.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3、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4、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企业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