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智慧城市网 企业关注】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共同编制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试行货车差异化定期排放检验制度,对于3.5吨以上柴油货车,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开展现场检查强化车辆排放监管,利用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高排放车辆的遥感筛查溯源等。此外,还将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和维修机构的监管,推进机动车排放的源头管理。
其中,在开展现场检查强化车辆排放监管方面:将货车抽查纳入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计划。依托现有货运通道超限超载检测站点、重要交通卡口等,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路检路查。针对重点用车单位、运输公司、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车辆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添加尿素、不正常运行车载排放诊断系统(OBD)、擅自改装污染控制装置、擅自篡改 OBD、冒黑烟等“三不两改一黑”问题。
对于发现问题的车辆,指导提醒并督促及时维修达标排放。对于逾期未维修合格或屡查屡犯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列入重点管理清单。生态环境部门将车辆环境违法行为告知相关运输公司、重点用车单位,督促其加强车辆管理。
在加强高排放车辆遥感筛查溯源方面:利用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技术手段,筛查货车违法排放问题线索。针对筛查发现的排放异常偏高车辆,生态环境部门提醒通知车辆所有人及时维修治理。对于逾期未维修治理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年度排放定期检验中重点查验相关问题情况,并溯源车辆相关运输公司(或个人)、相关排放检验机构。加强对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设备维护,规范车辆超标排放违法行为证据采集。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支持老旧机动车报废更新,推进符合条件的国四及以下排放
标准老旧营运货车、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的报废更新。充分运用
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完善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管平台和货车监管平台,建立AI分析模型,精准识别机构弄虚作假、货车弄虚作假和超标排放等违法问题,溯源超标车辆相关生产企业和机构。